2012 年 5 月,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淄博分院在淄博检验一台位于热电厂锅炉车间的曳引式货梯。该电梯额定载荷 2 000 kg,7 层 7 站,速度 1.0 m/s,曳引比为2:1,提升高度 51 m,为 2006 年安装的电梯,已经过 5 个检验周期。上个周期的检验报告书检验结论为合格,并且连续两个周期都是同一家维保单位维保。该电梯的层门为中分四扇折叠门,用钢丝绳传动。在检验第 5 楼层的层门时,发现该折叠层门的中间两扇既没有电气连锁验证关闭措施,也没有直接机械连接措施。根 据 TSG T7001—2009《 电 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附件 A6.9 的规定,“每个层门和轿门的闭合都应当由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如果滑动门是由数个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组成,则未被锁住的门扇上也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其闭合状态”。据此,本次检验判定该项目为 B 类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单位向受检单位下达了《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并督促其立即整改。
令人感到疑惑的是,上个检验周期为合格,为什么这次是这种不安全状态呢?难道是上次没发现问题?经过仔细观察两扇折叠门的重合处,笔者发现该楼层电梯层门的一扇上,有固定压片的痕迹(如图1 所示)。另一扇上也有一突出压片并且已变形,这说明该楼层电梯层门原有设计中的固定压片已被卸掉。经了解,是近期维修工在维修偏心轮和更换门传动钢丝绳时,发现固定压片的螺帽容易碰到传动钢丝绳,维修工认为此压片没有用处,遂将其拆卸。针对本次检验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建议采取相关措施,保证层门安全保护装置中压片部件的强度和质量。就本起隐患而言,电梯维保单位应立即向原电梯制造单位说明情况,购买符合要求的压板、螺栓和螺帽,安装时既要防止固定螺栓与门传动钢丝绳相摩擦,又要保证层门间的挡片有很好的啮合深度。